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让我们一起行动
来源:网络 作者: 时间:2019-11-30
原标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让我们一起行动
导读
《同呼吸 共担当 齐行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篇中,我们详细了解了大气污染防治的一些措施,同时也知晓了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打赢蓝天保卫战还需哪些人的参与?今天我们就说一说公民和其他社会机构有哪些环保责任。
公民和其他社会机构环保责任
01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行为的,应当依法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02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履行环境义务,自觉采取低碳、节俭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损害,并对行为造成的影响和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03
公民应自觉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焚烧垃圾,不焚烧秸秆,不露天烧烤,对家庭油烟进行净化处置,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不产生噪声污染等。
04
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公益活动时,应依法获取环境信息和传播信息,依照法律法规对污染排放者和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05
环境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并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06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对其有关环境服务的合法性、真实性、公正性负责,依法承担责任。
*来源:长沙环保
【编辑:孟春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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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周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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